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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_ 工作动态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15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4〕89号
    • 生成日期: 2024-04-01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4〕89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04-03 16:03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新闻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属)制作播出机构做好相关推荐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全年分四批向省局推荐,第一批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推荐纪录片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两个季度内。如,2024年第一季度推荐的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依次类推。

      二、报送材料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http://xcs.pingshen.nrta.gov.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手册见附件1)。 

      (二)优秀国产纪录片推荐表一式2份。

      (三)寄送视频。网上申报的同时,推荐单位向广电总局寄送参评作品视频文件,格式要求MP4、1920*1080、编码方式H264,去除片目(包括片花)中的台标、栏目标,节目字幕、片尾字幕可保留。

      (四)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需同时附送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属)纪录片制作播出机构,省局每季度报送推优评审前不再另行发文。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宣传管理处吴云清,联系电话:0591-88116521,133****878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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