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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_ 工作动态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4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4〕312号
    • 生成日期: 2024-12-13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4〕312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12-18 11:12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73号)要求,决定开展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申报工作,按照《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指南(2024年-2025年)》(网址:https://www.nrta.gov.cn/art/2024/12/12/art_113_69797.html)所列的3类重点申报方向,科学谋划、精心申报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较大市场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发展项目,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演进趋势下涌现出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把关,加强市场调研、项目遴选,指导辖区或管理范围内的视听产业园(基地)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推荐优质项目开展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齐全、客观、真实。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个。

      三、强化责任、及时报送

      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属广电集团(单位)按管理职责负责组织辖区或所属单位项目申报,完成项目初审后,正式向省局报送推荐文件(加盖公章)、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和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省广电局规划财务与公共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黄茜;联系电话:0591-88116553;邮 箱:1724877076@qq.com;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省广播电视局2112室)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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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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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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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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