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6-00015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6〕144号
  • 生成日期: 2026-06-26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6年 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6〕144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6-07-01 17:23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6〕154号)和省局部署要求,现就2026年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完成的作品。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3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4月至6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7月至9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10月至12月。作品类型包括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含播客)、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推优标准

(一)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推荐以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

1.培根铸魂,弘扬主流价值。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历史节点,生动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润物无声地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2.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围绕“十五五”开局,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立体化展现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伟大创造。

3.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突出文化标识。立足各地独特文化资源,深挖地域文化标识,展现风土人情与地方魅力。守正创新,提炼代表性、引发精神共鸣的文化符号,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聚焦人间烟火,反映美好新生活。推动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深度融入“烟火气”,把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作为最鲜活、最深厚的创作源泉,立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用鲜活质朴的网络语言与多元创新的艺术形式,展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5.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把握国际传播趋势,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让中华文化通过新大众文艺载体走向世界、影响世界。

6.突出创新创造,推动艺术与技术深度融合。作品在题材、内容、形式上具有鲜明创新性,善用新技术赋能艺术表达,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

(二)作品主题在符合推优标准的同时,还应该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能够使观众产生共鸣。作品应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支持鼓励报送超高清节目。

三、推选办法及结果

(一)根据总局要求,推优活动分四批推荐。第一批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7月3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7月10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1月10日。各单位推荐的作品须在所推荐季度内在相关网络视听平台首播。本年度的每季度推优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向本辖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等传达,积极动员参与,做好初选把关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作品,负责通知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每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省广电局提交申报,每季度可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件;省属持证机构经初评后网络视听节目在季度报送截止日前填报上述系统,向省广电局提交申报,每季度可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件。省局每季度视各地及省属有关单位作品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公示无异议后,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终评。

(三)年度推优作品由总局从入选季度推优的作品中进行评议,不需重新申报。季度、年度推优的评选结果,将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nrta.gov.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推优工作是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生产与传播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同时对作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申报机构或个人填报前需认真核对版权确认书信息,务必保证完整、准确的版权单位(个人)信息。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中的单集(期)作品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在填报参评登记表时明确注明。申报作品不得重复参评、多头申报,参与推优评选的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直播节目的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应填尽填。

(二)各设区市局相关部门及省属相关单位统一汇总所辖各参评单位的作品参评信息,统一向省局提交《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式1份)、推优作品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各设区市局完成本辖区材料初评后,在每季度截止日期前将初选作品材料以特快专递报送省局,同时将参评作品登记表、推优作品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省局网络处联系人微信或邮箱289637931@qq.com,省属单位直接报送省局网络处。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

2.版权承诺书

3.2026年第 季度网络视听节目推优作品目录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施玮妮;联系电话:0591-88116560;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东门省广电局收发室,邮编:35000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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