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19-0005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19〕254号
  • 生成日期: 2019-11-28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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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闽广〔2019〕254号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19-12-04 10:37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12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广电系统集中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广电政治责任

二、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1日(周日)—127日(周六),从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请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三)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四)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五)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新中国成立以来广播电视法治建设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机构制作与宪法宣传相关的专栏节目,报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播放由司法部提供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及其它宪法宣传主题的公益广告。

(二)举办新提任处级干部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知识,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开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增强党章党规意识,注重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的衔接。

(四)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有关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简要情况,请于1211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池华金,联系电话:059188116576,电子邮箱:fjsgdjfgc@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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