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0〕11号
  • 生成日期: 2020-01-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0〕11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0-01-17 16:48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福建省电影机械厂、福建省幻灯制片厂: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一系列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全省广电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反恐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责任。

二、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事故特点,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全面查缺补漏,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加强事故前追责,对隐患严重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跟踪督导,做到“一件一档”、闭环管理。  

三、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行业监管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县(市、区)局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确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级集团要认真做好本级及其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督查工作。省局重点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四、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级广电媒体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开办专题、专版等,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普及,以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辖区行业的宣贯工作,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为全省广电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成立工作机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范措施。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要及时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节日期间加密调度应急值守和值班备勤情况。确保全省广电行业安全稳定。

省局属各单位在1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省局办公室,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春节前对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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