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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荐2019年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_ 统计信息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19-00052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19〕217号
    • 生成日期: 2019-10-09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荐2019年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闽广〔2019〕217号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19-10-17 09:57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局属各单位,各影视(网络视听)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广播电视统计部门牢固树立统计法规意识,不断加大统计工作力度,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顺利完成了2018年统计快报、年报和2019年前三季度的统计季报等各项统计工作。为充分调动我省广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鼓励重视统计、依法统计、认真完成各项统计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福建省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省局拟通报表扬2019年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推荐条件

    (一)优秀集体。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福建省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及时高效完成本单位(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各类报表填报和报送工作,数据准确、完整。积极参加并组织统计培训,积极开展统计信息服务。

    (二)优秀个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统计职业道德,依法统计,工作细致。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能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统计分析。

    二、推荐时间。请各单位(地区)推荐1个优秀集体和1名优秀个人(影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由省局直接推荐),于10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报送省局规财处。

    三、表扬名额。省局将在各单位(地区)推荐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以来统计工作完成情况,通报表扬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6个优秀集体和6名优秀个人,并作为广电总局通报表扬2019年统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依据。

     

    附件:1.优秀集体推荐表

          2.优秀个人推荐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0月9

    (联系人:郑景尧,电话:0591-88116565/13489010607,邮箱:746644805@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

    优秀集体名称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备注:推荐单位为各单位(地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附件2

    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务

     

    所在单位

     

    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

    意见

     

     

     

            (所在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备注:推荐单位为各单位(地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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