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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度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汇审培训班的通知_ 统计信息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办〔2024〕6号
    • 生成日期: 2024-02-05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度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汇审培训班的通知
    闽广办〔2024〕6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02-20 17:45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省2023年度广播电视发展状况,确保年报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汇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月26日-29日(26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福州市闽侯县国惠大酒店(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68号)。

      三、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广播电视统计人员各1名;设区市级广播电视台(集团)统计人员各1名;部分县局广播电视统计人员1名。

      (二)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统计人员各1名。

      四、培训内容

      (一)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省局的贯彻意见。

      (二)2023年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年报报表要点。

      (三)分组审核各单位2023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数据,根据审核情况修改报表。

      (四)讲评2023年年报汇审情况,部署2024年统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参照《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数据质量考评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年报分析说明、主要指标年度对比说明等有关材料。

      (二)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省局统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各参训单位根据差旅费管理规定办理。

      (三)培训期间请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四)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地区)报名表,并于2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218633906@qq.com。

      附件: 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汇审培训班报名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度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汇审培训班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联系人:规财处郑铁仁,联系电话:0591-86391323/1385015099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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