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3-0800-2010-0002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10〕131号
- 生成日期: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左海之声广播的批复
闽广〔2010〕131号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10-08-01 23:06
福州市广电局:
你局《关于开办对台广播频率“左海之声”的请示》(榕广〔2009〕78号)收悉,经我局审核并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同意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左海之声广播,采用调频方式传输,播出时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左海之声”。请你局督促福州人民广播电台不断提高该套节目质量,确保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对台宣传工作和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该套节目须于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之日起180日内开播,请你局将正式开播时间提前上报我局,以便我局提前20天报总局备案。请持此批复到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办理相关无线电台执照手续,取得无线电台执照后方可实效发射,使用后如产生有害干扰,请你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若需购买发射设备,请及时向我局申请《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
此复。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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