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19-0003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19〕176号
  • 生成日期: 2019-08-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闽广〔2019〕176号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19-08-19 16:09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请省局各相关职能处室认真填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附件2)相关信息,形成完整的抽查对象名录库,于8月23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汇总。抽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定期更新制度,由省局相关处室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修订,并于次年3月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汇总调整。

三、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要认真填写并逐级汇总《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于8月23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省局根据上报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发生变动的,请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向省局备案调整,未进入名录库的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检查。

四、各地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各级应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在本年度11月底前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并及时总结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12月15日前向省局书面报告本地区随机抽查监管情况;省局各相关处室于12月20日前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汇总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省局政策法规处于每年1月底前汇总年度随机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上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及时总结和上报工作经验,同时通过媒体宣传随机抽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附件:1.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抽查事项清单

2.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李芬,联系电话:0591-88116509,15060658751,邮箱:529346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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