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09-09-15 01:57

闽广函〔2009〕24号

本年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www.fjgd.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2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10846,电子邮箱:fjgd@fjgd.org).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机关权力运行、加强效能建设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实施领导,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处室(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采集;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等形式的公开工作;局监察、效能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明确各个处室(单位)都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人,每个行政工作岗位都是信息公开的具体承担者。要求各个处室(单位)及各个岗位依照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到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办理中。

(二)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的信息、指南编排格式,积极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进一步修订工作,并在网站上发布实施。组织局有关处室(单位)将广电方面法规规章、各自负责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服务的项目,制定详细、明了的办事指南,明确项目名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须提供的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审批业务。

(三)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根据要求,我局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投入,明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有效落实了专项经费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设施建设有序进行。我局着重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了精干人员,进行网站的全面改版工作。目前,我局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公开意见箱”等四个子栏目,有效提高了网上发布信息的能力,方便了公众的信息查询,增强了信息公开发布的实效性。我局还加强了局档案室的建设,提高档案应用的自动化水平,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保证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关于历史档案信息的查阅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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