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须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3-23 16:40

1.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参评人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 作品用于公益性活动,不做商业用途。参评人同意授权组委会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论坛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人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4.组委会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U盘(或硬盘等储存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5.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者已接受本须知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

 

7.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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