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村通工作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0-01-15 11:04

  1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研究调整“十一五”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方案的通知》(广局〔2007〕11号),强调了无线覆盖是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本方针,明确了三种具体途径:一是对广大农村地区采用无线覆盖方式,这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手段;二是对无线覆盖的盲区采用直播卫星方式,省、市两级政府负责解决接受设备补助资金,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日常维护经费,国家对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工程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三是作为辅助手段,对于城市郊区和发达农村地区,可以采用有线光缆联网方式,国家给予一定时期的免税政策支持。

  2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广发〔2007〕6号),就做好2007年村村通工程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文件);二要强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三要扎实推进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工程建设,强调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主要通过直播卫星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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