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3-01-04 11:00

  各设区市广电(文广新)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平潭县广电局: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广电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广〔2012〕66号),以及省、市共同签订《福建省“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我省要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2012年力争完成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各地已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部分地市已基本完成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为确保“村村通”工程圆满完成,已完成任务的设区市即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2年12月开始设区市级组织初验,2013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省级验收。

  二、验收内容

  (一)完成任务情况

  检查验收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完成任务情况。

  (二)采用的技术方式

  1.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方式。

  2.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光缆联网方式。

  (三)建设质量

  1.接收效果:要求接收电视图象清晰、伴音质量良好。

  2.接收的节目套数:(1)直播卫星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套数,符合国家直播卫星“村村通”规定的基本接收节目套数,即:电视47套、广播4套。(2)有线光缆联网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基本套数,与当地城镇相同。

  (四)建设资金及使用管理情况

  1.省广电局下达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2.市、县(区)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3.各地广电自筹资金使用情况;

  4.投入的“村村通”建设资金使用和审计情况。

  (五)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1.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和有线联网维护管理和运维责任制度制定;

  2.乡(镇)广电站专职管理维护人员配备;

  3.安全保障制度(含技术安全、设备安全、收视安全);

  4.各地“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运行维护经费解决办法。

  (六)验收资料情况

  1.工程竣工报告;

  2.“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发放安装、用户信息登记、录入、审核和管理情况;

  3.设区市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情况和配套资金汇总表(见附件一,要求设区市广电局盖章);

  4.县(市、区)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要求县广电局、县人民政府盖章);

  5.县(市、区)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要求县广电局、县人民政府盖章);

  6.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任务村验收表(见附件四,要求村委会、乡镇和县广电局盖章);

  7.设区市20户以上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有线光缆联网建设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要求设区市广电局盖章);

  8.“村村通”工程完成任务公示情况。要求各地在当地广播电视台、报纸或网站等媒体公布工程完成情况,完成任务的村名应公布在当地广电局(或当地政府)网站供群众查阅。具体公示内容格式为:“XX县(市、区)已经完成“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9X—XXXXXXX,详情请登录XX县(市、区)广电局(或当地政府)网站(网址:WWW.XXX.XXX)查询。”

  三、验收办法与步骤

  (一)市级初验。县(市、区)完成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要向当地政府和设区市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申请设区市广电局组织初验。设区市广电局组织初验要求每个县(市、区)检查数量不少于4个村。

  (二)省级验收。初验合格后,设区市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将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申请省级验收。省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进行抽验、复核、总验,并由设区市广电局各派1人组成省级验收组,采取交叉验收和听、查、看、问及走村入户的方式。抽验范围: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龙岩市分别抽验2个县(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验收平潭县。每个县检查村数不少于4个村,具体抽验村名由省级验收组临时确定。

  (三)接受群众监督。省级验收合格后,通过省级新闻媒体、报纸和省广电局网站公示我省完成“村村通”建设情况信息。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形成竣工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

  四、有关要求

   验收工作是检验“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省广电局。凡验收未通过的单位,要重新进行复核程序。对于在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设区市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情况和配套资金汇总表

  2.县(市、区)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

  工程完成情况汇总表

  3.县(市、区)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

  情况汇总表

  4.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

  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任务村验收表

  5.设区市20户以上小片网提升改造工程及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有线光缆联网建设完成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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