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下拨2008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部分补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09-12-09 20:37
各设区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局:
   为了使我省广大农村群众能够通过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北京奥运会盛况,省局党组在充分征求各市、县(区)广电局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我省原定于2010年底完成的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提前到2008年6月底前完成。在2007年底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将“迎奥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确定为2008年惠民项目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时调整村村通省级资金的安排计划,提前分批于2008年2月份之前到位。
为确保“村村通”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省局决定本月上旬即下拨已到位的省级部分补助经费到各设区市广电局。补助原则:按各地“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建设应补助资金总额扣除2007年已拨付的资金额作为各地2008年应拨付的资金总额。其中:已完成全部计划任务的县(市、区)按2008年应拨付总额的90%拨付,其它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按2008年应拨付总额的50%拨付。
各设区市广电局除预留设备统一招投标的部分资金外,请务必根据资金下拨分配计划及时足额下拨到各县(市、区)广电局,以保证各县(市、区)工程施工建设的及早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抵扣“村村通”专项资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省局适时将对村村通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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