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IPTV数据传输服务比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3-03-15 16:04

  根据我省广播电视和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工作开展需要,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拟向专业机构采购数据传输服务,现发布IPTV数据传输服务比价公告,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3年IPTV数据传输服务

  比价编号:FJSGDJ-2023-315

  二、最高控制价

名称 

最高控制价 

IPTV数据传输服务 

¥95,400.00

人民币玖万伍仟肆佰元整

  三、采购内容

  (一)数据传输线路

  1.提供1条裸光纤链路(1芯单模光纤)。

  线缆类型:光纤为符合ITU-T G.652建议的单模光纤;

  参数要求:

  在1310nm波长上的平均衰减(含熔接衰减)≤0.36dB/km,在1550nm波长上的平均衰减(含熔接衰减)≤0.25dB/km。

  在1480-1580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55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4dB/km。

  2.免费提供光缆相关配线及业务两端接口的光转电设备。

  3.业务两端地址:省广电集团大楼6层(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至金山新媒体机房3楼(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133号)。

  4.由报价人提供数据传输线路安装施工全部费用(不仅限于初装费、安装施工所需工料费、调测费等)。因变更线路发生的费用(不仅限于初装费、安装施工所需工料费、调测费等),由双方另行协商。

  5.建设周期:报价人应在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线路的建设和调试。建设内容包括外线施工、接入线路的链路损耗指标测试,配合完成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参数配置。

  6.服务期限:1年。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报价人负责提供优质的通信网络系统,保证所租用线路通畅、稳定、安全,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在租用线路接入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采购方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2.报价人在项目实施时,应提供线路的整体实施方案、应急方案等。

  (三)运维服务要求

  1.报价人负责传输线路的维护和保养,应及时排除线路故障。

  2.报价人应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技术支持服务,上门调试解决线路故障、更换相关故障配件设备和保证提供稳定的线路服务。

  3.除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外,本服务提供光纤年故障率≤0.1%(全年故障时长总和(小时)/365×24), 年平均阻断恢复时间不超过8小时,光纤阻断恢复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四、报价人及报价要求

  (一)企业主体资格

  1.参与报价的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人(或报价人所属总公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报价人(或报价人所属总公司)具有省级或以上广播电视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比选响应。

  (三)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六、比价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3月22日17:30时报名截止。报名方式:网络发送报名表(附件1),电子邮箱:806217892@qq.com,联系电话:0591-87530591。

  七、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4号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联系人:陈志强,联系电话:0591-8753059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或报价人所属总公司)提供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或报价人(或报价人所属总公司)提供的省级或以上广播电视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企业信用情况;

  3.信用中国情况;

  4.报价表(附件2)。

  九、比价时间、地点

  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会议室。

  十、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开具同等金额发票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服务费。

  十一、注意事项 

  1.报价超过该项目包的最高控制价,废标; 

  2.报价书未密封加盖公章,废标。

  3.报价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报价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0591-87530591)。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fujian.gov.cn/)通知,请报价人关注。 

  附件:1.2023年IPTV数据传输服务报名表

  2.2023年IPTV数据传输服务报价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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