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2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4〕114号
  • 生成日期: 2024-05-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闽广〔2024〕114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05-08 15:54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有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网络视听精品凝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奋力走好新征程,同心共筑中国梦。根据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23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作品应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首播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节目类别涵盖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尚未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的作品暂不参评,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节目版权所有者。

  二、参评要求

  参评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征集围绕“中国梦、新征程”主题,在以下方面创作水平高、传播效果好的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展播:

  (一)高举思想旗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二)彰显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动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润物无声地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人民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四)扎根现实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植根人民实践,紧跟时代潮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关照现实生活,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故事,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 

  (五)促进文化交流,对外讲好中国故事。把握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秉持开放包容,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艺,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海外受众,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六)积极创新创造,开辟网络视听文艺新境界。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

  (七)反映和体现福建多元丰富的红色文化、福文化、海洋文化等特色题材的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作品。

  三、活动内容

  (一)节目征集与初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等可参与本次节目征集活动。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负责辖区内企业、机构申报节目的接收与初评,评选出推荐节目作品报送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省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可在内部初评后,直接将推荐节目作品报送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二)节目评审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节目作品进行评议,经公示后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上报广电总局网络司。

  评审标准:征集作品应紧紧围绕本年度“中国梦 新征程”主题,导向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能够使观众产生一定的共鸣。作品应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

  鼓励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传播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具有突破性、探索性的原创优秀作品。

  (三)节目展播

  广电总局及省局将组织全国网络视听平台、IPTV、OTT开设专区,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入选节目公益展播活动。展播期内,广电总局将择优向省级卫视推荐入选作品播出。

  特别说明:节目参评即视为授权参与全国性公益展播活动,申报机构或个人在申报前应对节目的播出权限进行确认。已授权网络独播或会员付费观看的节目参评,应提交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的相关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节目报送

  根据广电总局要求,各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要注意在作品初评阶段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请各设区市局和省属参评单位务必于6月25前,汇总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评材料,包括2024年推荐作品汇总表(含作品有效观看链接,链接无效,视为放弃参评)、每件参评作品应含纸质版的作品推荐表、版权承诺书(按要求填报、盖章/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各一式1份,快递或专人报送省局。同时将参评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联系人微信或邮箱912866884@qq.com,省属单位请直接报送省局。

  请设区市局和省属单位自行备份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已报材料省局将统一存档,不再退还。

  (二)推选数量

  每个设区市局经评审后向省局推荐节目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部,省属各有关单位原则上每家不超过15部。特殊情况请与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及时沟通。

  (三)网上提交

  根据相关规定,省局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节目作品进行评审,推选出25部左右优秀节目作品,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通知节目作品入选机构或个人,登陆广电总局“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平台,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参评信息,省局将根据广电总局要求和入选作品参评情况,于7月10日前,予以逐一审核并提交广电总局复评。

  特别提请注意的事项:未经节目作品所辖设区市局和省属相关单位评选推荐后报送,由机构或个人直接上报广电总局系统参评的节目作品恕不受理。

  (四)节目扶持

  省局将根据广电总局公布的本年度“中国梦 新征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资金扶持。各设区市局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节目作品进行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推荐作品汇总表

  2.作品推荐表及填报说明

  3.版权承诺书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杨榕、黄杰,联系电话:0591—88116577,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东门省广电局收发室收转,邮编:35000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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