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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06-02 11:55 字号: 阅读:{{ pvCount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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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44号)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广电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广电行业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广电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等,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今年6月至12月,各级广电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各级广电媒体要深化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前后,各级广电部门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发挥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作用,制作一批接地气、聚人气的特色广播节目和方言节目等,宣传引导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2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试听平台要发挥平台优势宣传报道“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和各分会场活动,结合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级广电部门要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试听平台播出;开设曝光台,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曝光;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利用楼宇电视、公示栏、墙体广告、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推动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三)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各级广电媒体要在省安办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记者采访团,深入三明等地,对住建、交通、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采访报道,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深度分析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形成舆论阵势。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广电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提升实效。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指导,做到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营造氛围。各级广电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落实。

请各地区、各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省局办公室李红波,联系电话:0591-88116580,电子邮箱:247881829@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活动进展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其他特色活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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