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全省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行业发展,拟订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创作生产、审查、发行、宣传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事业产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省内国产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的备案公示审核。指导、监管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的省内生产制作。推动重点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创作生产。
三、组织审查省内国产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承担网络视听机构网上境外影视剧规划申报及内容审核。
四、负责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市场监管,发放和吊销我省颁发的国产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发行许可证。承担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片名、制作机构、集数等变更申请。
五、指导、调控全省电视剧播出工作。提出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播出调控意见。
六、协调推动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牵头组织参与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相关展会活动。
七、指导、监管全省性电视剧评奖评优活动。负责省内电视剧参评“飞天奖”工作。指导、组织省内立项的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的评优推荐。
八、配合促进省内国产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海外推广工作。
九、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处室负责人:林诚
处室联系电话:0591-881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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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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