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相关链接
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 _ 行政权力运行 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4-07-15 17:26 浏览量:329

  2024年7月12日,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同意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310754617Y)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许可证号为(闽)字第02840号。许可范围:可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有效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