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匠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1-06 16:45

2026年1月5日,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同意福建匠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32FYTJ98)持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地址变更,许可证号为:(闽)字第00777号。有效期2026年1月5日至202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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