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雄枫影业(莆田)有限公司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5-22 09:44

2026年5月21日,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同意中影雄枫影业(莆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K9AXJ74H)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许可证号为:(闽)字第03369号。许可范围:可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有效期2026年5月21日至2028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