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7-01 15:13
2026年6月30日,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同意福建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310754617Y)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同时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证号为:(闽)字第02840号。许可范围:可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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