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
《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正式出台
国家将发展5G列为2019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6月6日,工信部正式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商用和区块链产业。为紧抓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在更高起点上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推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将我省打造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区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发改委、数字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借鉴北京、广东、浙江、江苏、深圳等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地市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两阶段提出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5G基站1万个;
2022年,全省建成5G基站5万个,5G个人用户数达到800万,5G产值规模超3000亿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目标,重点明确下一步我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融合应用等4个方面任务,加快构建成熟完备、跨界融合、开放共享、协同创新、多方合作的5G产业生态,把我省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5G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一是加快5G网络设施建设。
二是提升5G技术创新能力。
三是培育壮大5G产业规模。
四是深化5G融合示范应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要素保障。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
四是拓展融资渠道。
五是培育人才队伍。
六是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出台,将着力解决当前我省5G基站建设成本高、终端应用不成熟、资源配置不完善技术产品体系不健全、协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5G产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有力带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提升,助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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