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强化网络视听“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开设“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栏专题专区,开展“理想照耀中国”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省广电局以“理想照耀中国·讲好福建故事”为主题,组织开展“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征集推选展播活动。省广播影视集团所属的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海博TV)作为本次活动的执行单位,具体负责对接作品征集初选推荐等工作。
一、作品要求(一)选题重点。采取创作生产一批、推荐评选一批、推优展播一批组织实施。广泛征集推选各地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矢志不渝,共谱辉煌百年华章的短视频优秀作品。(二)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可多样化,主要有:1.对已制作拍摄的“辉煌100年”类纪录片、专题片等进行短视频拆条;2.相关内容的历史影像资料的编辑与再创作;3.根据实际情况新创作的反映“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原创短视频等。(三)内容要求。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坚持正确导向,展现新思想,体现新发展,展示新风貌;以新媒体思维和视觉语言,体现网络元素、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契合网络媒介平台传播要求,凸显福建特色;作品声画品质精良,富有创意。
二、组织推送各设区市局组织本级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备案机构,各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持证机构等,根据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做好“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作品创作生产。省属相关机构及时做好推优作品的报送对接工作。
三、作品评审省广电局视作品征集推选情况,对各地各单位(机构)选送的作品择期组织评审优选,推优作品第一时间在本活动的省级重点平台展播,同时向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主题宣传专设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网展播平台推荐展播。省局将适时对入选广电总局平台展播的优秀作品予以资金扶持。
四、宣传展播1.国家广电总局全网推广展播平台,共20多家(包括长视频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B站、新浪、搜狐、PP视频,和短视频平台如快手、抖音、好看视频、微视、微博、梨视频、趣头条,以及音频平台喜马拉雅),其中9家平台在广电总局“精彩短视频 礼赞新中国”账号下推广。2.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网络广播电视台(海博TV)、东南网、东南宽频网、省教育电视台等全省持证机构平台专设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首页首屏专区。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有线电视点播专区和省广电集团分平台IPTV专区等。
五、作品技术参数
画幅 |
格式 |
分辨率 |
编码 |
时长 |
画面 |
横屏16:9 |
mp4 |
1920×1080 |
H.264 |
4分钟内 |
可带logo |
竖屏9:16 |
mp4 |
1080×1920 |
H.264 |
4分钟内 |
可带logo |
展播平台要求:根据广电总局网络司要求,各展播平台(含网络平台、IPTV、互联网电视、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使用统一宣传标识。
六、参展要求1.参展单位(机构)作为参展作品权利人,应解决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作品的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各设区市及平潭局分别推优报送10部作品参评,省属相关机构不限报送数量。3.严禁剽窃、抄袭,剽窃、抄袭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七、报送方式1.邮寄。由各设区市局汇总本地作品及资料。为确保作品品质,2分钟以上参赛作品刻录在DVD数据光盘或U盘(不再回寄),并填写《“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参展作品报名表》(签字、盖章)及《“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参展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名表和授权书,一式两份快递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收件人:莫菲;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省广电集团东门海博TV收转。邮编:350004)。2.邮件。由各设区市局汇总本地作品及资料,2分钟以下的作品可上传网盘,同时提供网盘链接和提取码,连同纸质《“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参展作品报名表》(签字、盖章)及《“百年潮 看中国——我身边的变化”短视频参展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签字、盖章),表格电子版及授权书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bnckzg2021 @qq.com3.省属相关机构可参照以上方式直接报送。4.参赛作品和相关资料收集时间截至今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事项(一)在2020年度省局组织开展的“我们的小康·福建故事”短视频征集推选展播活动中,有16部反映我省决胜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宣传类优秀短视频作品,入选广电总局全网展播平台和省级重点平台展播,分别获得省广电局5—10万元的扶持补助资金。2021年,为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省局将视本活动的作品征集推选展播情况(包括全网展播访问播放量、点赞数等),按照我省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扶持相关规定,对优秀作品予以资金扶持。同时,请各地及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作品进行配套资金扶持。(二)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宣传办和省属相关单位于2月8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具体联系人名单报送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活动组织实施过程如有需咨询的情况,请及时与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联系。
供稿 | 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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