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2-0001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2〕13号
- 生成日期: 2022-01-17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近日,我省龙岩市某县级融媒体中心转播市台综合频道电视节目时,因采用的信号源机顶盒未授权及授权卡故障等原因,导致节目信号源中断发生停播事故。为强化广播电视安全传输保障,避免发生类似事故,进一步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播责任意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安全播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所辖县级融媒体中心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播出责任,强化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好安全播出各项工作。
二、完善节目信号源。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内县级融媒体中心立即梳理、排查转播中央、省、市电视节目采用的主备节目信号源现状情况,按规定配置备用节目信号源,并通过两条以上不同路由将主备节目信号源接入县级融媒体中心节目集成平台。
三、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县级融媒体中心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确保节目制作、播出、传输等环节有效衔接,运行高效。定期开展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及设备检修维护和功能测试,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设施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对部分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播出机房与当地广电网络分公司网络机房合用的,应划清播出机构与传输机构安全播出工作责任边界,建立健全上下游单位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播出。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县级融媒体中心重点抓好备份、监测、切换、预案、培训等关键环节,加大设备投入,完善应急切换手段,开展安全播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保障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垫播节目管理,准备好与节目内容、社会氛围、舆论环境相契合的循环垫播带和常规垫播节目带;要设立专门监听节目延长播音员口播预报的制度,确保安全完整转播。
五、严格落实转播上级台重要节目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理顺与本级融媒体中心关系,重申转播上级台重要节目的宣传纪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准确、完整传达宣传指令。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要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点节目的转播工作,完整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全国新闻联播》以及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节目。要按要求以无线方式并用批准的频率(频道)完整转播中央台和本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第一套节目。
为确保今年春节、冬奥会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安播工作,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各辖区内县级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情况于1月28日前报省局科技处(安全传输保障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17日
(联系人:科技处 沈伟杰,联系电话:0591-88116551)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