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2-00056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2〕95号
- 生成日期: 2022-04-15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办具体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22〕5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在全省广电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2〕6号),压紧压实各级广电部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各级广电部门要立即作出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一)深入细致全面自查。
(二)紧盯关键时段强化检查。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的细化措施,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严格各方安全责任落实
1.各级广电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及时明确责任。
3.企业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4.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
(二)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各级广电部门是否组织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拉清单抓好整改;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工作统筹。
(三)强化宣传引导。
请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属各单位于4月20日前通过邮箱汇总报送本辖区和本行业自查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省局办公室李红波,联系电话:137****0119,邮箱247881829@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隐患名称 |
所在单位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监督负责人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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