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2-00076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2〕152号
  • 生成日期: 2022-06-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
闽广〔2022〕152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2-07-04 11:2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和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主题主线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良好舆论氛围,经研究,省局决定从7月份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创作活动,并从今年9月开始,推选一批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级播出机构、新媒体端集中展播。本次创作的公益广告将纳入省局2023年年度综合类公益广告征集评审的范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节目制作机构要深刻认识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的现实意义,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特色优势,积极营造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公益广告作品,进一步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福建故事。

  二、推进精品创作。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表现主体,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真情实感中找选题、找灵感,打造立足生活接地气、群众欢迎喜爱的优秀作品;要善于通过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充分展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作的作品要平实,要可亲、可信,要有温度、有深度,要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真情讴歌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风貌、新奋斗、新精神,努力创作出精品力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本辖区、本系统内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要做好重点选题的规划组织、创作指导,建立台账、落实到人,全流程跟进管理和协调服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导向关、内容关、播出关;要严格宣传纪律,严格执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制度,确保“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