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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村村福·振兴的力量”微广播剧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_ 工作动态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2-00081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2〕168号
    • 生成日期: 2022-07-08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村村福·振兴的力量”微广播剧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
    闽广〔2022〕168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2-07-18 15:56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部,省广播影视集团:

      根据《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山海交响·振兴的力量”全省广播大联播活动的通知》安排,省局将于2022年7月至12月开展“村村福·振兴的力量”微广播剧创作展播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执行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总编室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全媒体中心  

      二、总体要求

      围绕福建乡村振兴、“福”文化、闽人智慧等主题,组织开展微广播剧剧本、微广播剧作品创作展播活动,从“数字振兴”“海洋赋能”“绿色效应”“文旅融合”等方面讲述福建人民在奋进新征程中谱写的新篇章,体现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取得的新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三、参加对象

      福建省各级广播电台、全省各音频制作机构、全国各高校、社会各界广播爱好者。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培训

      1.培训时间:2022年7月20日14:30—17:30

      2.参训人员: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业务骨干不少于30人;各设区市级广播电台业务骨干不少于10人;平潭台、各县级台广播剧制作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他广播节目制作机构广播剧创作人员、各高校师生、莆田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自愿报名。

      3.报名方式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省广播影视集团负责组织所辖(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人员于7月18日前加入钉钉APP线上群“广播剧培训”(入群二维码见附件1)参训,其他制作机构人员直接入群参训,修改群内昵称为:单位名称(须是全称)+真实姓名。

      4.课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内容

    授课老师

    7月20日

    14:30-14:40

    开班动员

     

    14:40-15:40

    用声音书写时代故事——浅谈广播剧剧本创作

    徐然

    (中广联合会广播剧微剧委员会 副秘书长、北京广播电视台编剧、制作人

    15:40-17:10

    用好故事,讲好故事——广播剧创作的经常性误区

    权胜

    (中国著名广播剧导演,广播剧“五个一工程”奖作品《闽宁镇》编剧、导演)

    17:10-17:30

    结训

     

      参训学员全程完成线上培训并完成打卡、签退,由省局人事处认定可按继续教育4个学时计算。

      (二)剧本征集评选(7月—8月 )

      1.征集要求

      (1)剧本须为原创作品,单集成部,系列剧不纳入征集范围。

      (3)须有完整策划、完整故事情节、有演员角色对话。

      (4)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5)剧本电子版(word文档,三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

      (6)截稿时间:2022年8月10日。

      2.参加办法:

      投稿作品统一以压缩文件发送到活动指定邮箱:362286579@qq.com,文件名为:“作品名称+所属地市/省台”。

      剧本投稿须包含:文学剧本电子版、微广播剧剧本申报表(见附件2)。

      3.评选方式:

      组织专家评审出20部优秀剧本并予以补助,凡采用优秀剧本进行录制的微广播剧可在评选中获得加分奖励。

      (二)微广播剧制作(8月—9月10日)

      1.创作交流

      执行单位负责为优秀剧本、微广播剧录制等设置交流交易平台,各创作机构、主创团队可登录平台对接相关创作工作。

      2.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并未发表过的作品。

      (2)单集成部,每部作品时长5—8分钟(含片头报题时间及片尾),系列剧不纳入征集范围。

      (3)音频格式为MP3或WAV,声音清晰,音频流畅;运用音乐音响营造与剧情相适应的情境;体现广播剧应有的艺术表现手段。

      (4)数量要求:各设区市台(含所辖县区台、当地高校及社会广播节目制作机构、微广播剧爱好者等)各10集,省广播影视集团24集,平潭台3集。

      (5)截稿时间:2022年9月10日。

      3.参加办法:

      (1)投稿作品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发送到活动指定邮箱:362286579@qq.com,文件名为:“作品名称+所属地市/省台”。

      作品投稿电子版须包含:作品音频文件、与该作品创作相关的系列短视频花絮、微广播剧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

      (2)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部、省广播影视集团汇总所辖(属)机构、个人作品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9月10日前寄送至省局宣传处。

      (三)展播宣传(9月—10月

      省广电集团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审查、包装,制作主题音乐、宣传带等。全省各级广播电台、新媒体矩阵、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终端同步展播微广播剧及相关创作花絮短视频。

      (四)评选及表彰(11月)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新媒体播出情况,评选优秀微广播剧作品。优秀作品将纳入全省公益展播优秀作品库并给予补助。使用获评优秀剧本创作的微广播剧在评选中可额外加分奖励。活动参与情况将纳入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钉钉APP线上培训群二维码

      2.微广播剧剧本申报表

      3.微广播剧作品申报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村村福·振兴的力量”微广播剧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局宣传处 沈悦0591-88116575,执行团队 殷爱茹137****7171,投稿邮箱:362286579@qq.com,地址:福建福州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28号省广电局宣传处)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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