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3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171号
- 生成日期: 2023-08-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闽广〔2023〕171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08-17 09:41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省局在规范认领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更新我省广播电视“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好办”能力水平。现将梳理规范的《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李静,联系电话:8811657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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