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6-00013
- 发布机构:
- 备注/文号: 闽广〔2026〕113号
- 生成日期: 2026-05-26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2026年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建设,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精心策划打造网络视听精品力作,丰富优质网络文化内容供给,根据国家广电总局部署,现就开展2026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基本要求
申报作品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纪录片、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等。参评的网络动画片需通过网络剧片规划立项备案且未上线播出。
二、评审原则和扶持重点
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扶持在以下方面具有创作传播潜力的网络视听节目:
(一)聚焦培根铸魂,弘扬主流价值。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聚焦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创作的根本着眼点。
(二)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围绕“十五五”开局,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真实反映人民奋斗逐梦的图景,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三)彰显鲜明地域特色,突出文化标识塑造。鼓励结合地区特点,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地域特色鲜明、地方风情浓郁的网络视听精品,展示地域文化、塑造文化标识,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聚焦人间烟火,反映美好新生活。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立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把现实题材作为创作重点,聚焦百姓日常生活与人间百态,让普通人的奋斗故事、生活感悟、梦想追求成为鲜活素材,用鲜活质朴的网络语言与多元创新的艺术形式,展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五)促进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把握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秉持开放包容,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艺,促进外来文化本土化,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海外受众,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六)积极创新创造,开辟网络视听文艺新境界。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文艺创作,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
三、评审流程
(一)作品征集与初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院校可参与本次评审活动。相关院校一般向属地设区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报。
各设区市广电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机构申报作品的接收与初评,选出推荐作品报省广电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省直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可在内部初评后,直接将推荐节目作品报送省广电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省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定符合要求的作品项目,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终评。根据相关规定,申报的作品项目,未经所辖设区市局或省属单位同意推荐,自行上传广电总局系统的,省局不予受理。
(二)作品复评和终评。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复评与终评,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
(三)入选作品扶持。作品项目最终入选后,广电总局将与节目制作机构及其推荐省局签订三方协议,发放扶持资金,全流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给予专项指导。省广电局将视情配套扶持。对制作完成并通过省局初核、广电总局验收的作品,广电总局给予宣推和播出支持。
四、报送要求
(一)各设区市广电局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注意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从作品初评阶段就严格审核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原则上,每一个设区市局推荐报省广电局初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部,每家省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部。
(二)各设区市局和省属单位的汇总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的扶持项目申请书、版权承诺书(一式5份)和扶持项目申请书、版权承诺书(1件作品1个文件夹)的电子版,扶持项目申请书、版权承诺书可通过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三)各设区市局及省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在完成本辖区机构的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初审后,将齐全规范的作品项目参评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报送省广电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2026年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4日下班前,电子版汇总材料可发省局网络处邮箱:1209167399@qq.com。
(四)作品项目入选省局推优(公示)名单后,省局将通知创作单位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并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提交申报。
附件:1.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请书
2.版权承诺书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梁贵锋,0591—87532753,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东门省广电局收发室收转,邮编:350004)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