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6-0001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6〕192号
- 生成日期: 2026-09-07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
和短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全媒体复合型播音主持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传播,深入探索主流广电媒体系统性变革,省广播电视局联合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共同开展全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和短视频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闽山闽水物华新”为主题,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依托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和短视频展播活动,以生动的画面和鲜活的内容,充分展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提升全省广电播音员主持人在新时代背景下讲好中国故事福建篇章的能力、魅力与效力。
二、参加对象
全省广电系统在岗并持有《播音员主持人证》(含持有《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播音员主持人,或持有《新闻记者证》的出镜记者,或全省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单位和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机构的网络主播,要求35周岁以下,有短视频拍摄制作经验。部分往届播音员主持人职业技能竞赛的优秀选手(年龄不限)。各设区市局选派学员中,县区级融媒体人数不得少于一定数量(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业务学习培训。2026年10月12日-10月15日,在泉州进行培训,培训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技术的灵活运用与思考、短视频策划及制作、平台规则深度解读等。学员到达后即进行拍摄选题抽签,培训结束前提交所选题材的初步方向。
第二阶段:短视频文案创作。2026年10月16日-11月1日,参训学员按选题方向开展相关踩点、策划等工作,并提交短视频创作文案。经局专家组及导演组初评,择优选出50个文案进入下一阶段拍摄,入选文案于11月6日公布。
第三阶段:短视频拍摄制作。2026年11月6日—12月4日,短视频拍摄制作时间,参训学员按既定方案完成短视频拍摄制作,并按规定格式完成作品上传。
第四阶段:展播、专家组评定及结果公布。12月上中旬进入作品展播阶段,同步由专家组围绕视频质量、创新价值、传播效果等核心维度进行评审,并将每条视频的平台数据折算成一定比例综合计算总分。
第五阶段:深入基层宣讲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后,组织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结合周边地市分批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线下宣讲。
四、活动奖励
经专家评审,确定一类作品3个、二类作品5个、三类作品7个,并对上述优秀作品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参训学员按要求提交短视频文案,可获得本次学习培训结业及继续教育课时证明。获奖励的学员可优先选派参加国家广电总局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获奖励的作品同等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评选活动,并可作为我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称评审业绩加分项目。
五、报名方式
2026年9月21日17:30前,各地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将推荐参加活动的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省广电局人事处,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77322265@qq.com,联系人:林伟煜,联系电话:0591-88116519。
六、有关事项
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请学员自备书籍《闽山闽水物华新》和笔记本电脑一部。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活动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动员部署,精心组织选拔,积极配套拍摄资金,统筹工作安排,确保学员顺利完成培训和后期拍摄制作工作。学员要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规定,按时完成培训及制作提交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培训期间在驻地封闭学习,不得请假,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训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附件:1.福建省广电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和短视频展播活动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广电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和短视展播活动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下基层采风和短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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