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3-0300-2011-00195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11〕467号
- 生成日期: 2012-02-09
- 有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广电局(文广新局),省广电集团:
现将广电总局《关于开办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的通知》 (广发〔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辖(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传输机构认真学习,抓好贯彻,切实做好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的宣传推广、入网入户等工作,务必保证该频道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播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福建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关于开办
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的通知
广发〔2011〕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3D电视是世界电视技术发展的趋势之一,是广播影视“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发展3D电视,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抢占广播影视领域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和推动民族工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我国首个3D电视节目综合性试验频道“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将于2012年1月1日试播,2012年春节正式播出。为确保该频道顺利开播,并为下一步3D电视频道规范有序发展奠定基础,总局制定了《3D电视试验频道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下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由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深圳市电视台联合开办。按照共同开办、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6台分别制作节目,中央电视台统一播出,使用一个卫星通道传输,由全国各地有线网络接收并在基本频道传送。频道内容包括动漫、体育、专题片、影视剧、综艺等3D电视节目,以及重大活动的现场转播(如春晚、伦敦奥运会等)的3D信号播出。
二、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采用加密方式上星传输,其卫星传输技术参数如下:
卫星名称/轨位:中星6A卫星/东经125度;
下行中心频率/极化方式:3969MHz/水平极化;
调制方式:QPSK;
前向纠错(FEC):3/4;
符号率:11.58Msps。
三、3D电视是广播影视增值业务,其发展要坚持付费模式。但考虑到当前电视台3D电视制播能力、3D电视接收终端的普及率和用户的认知度都处于培育阶段,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暂采取用户免费接收模式。待3D电视终端和用户群有一定数量后,再按规定程序批准实行付费模式。
四、鉴于我国3D电视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还需要时间,在3D电视技术标准方面采取“两步走”方式:第一步,采用现有高清传输通道传输3D电视信号,基于现有的高清电视机顶盒接收,并同步研究开发自主创新的3D电视技术标准;第二步,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实施我国自主创新的3D电视技术标准。
五、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要积极支持3D电视发展。具备数字高清节目传送条件的有线网络公司,应切实做好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的接入和用户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免费收视频道,不向用户额外收费。3D电视信号在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的传输应符合《3D电视技术指导意见第二部分:高清帧兼容3D电视信号传输》(广发〔2011〕94号)的相关要求。
六、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按照《3D电视试验频道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3D电视发展的相关工作。一是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推广3D电视,普及3D电视知识,营造3D电视发展的良好氛围,方便观众选择和收看;二是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须督促具备条件的有线网络公司,自12月25日开始接收并传送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的测试信号,确保频道入网入户工作落实到位。有关转播用解密卡,请与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李陈,电话:010—88243213,13911529901。
特此通知
附件:3D电视试验频道实施方案
附件:
3D电视试验频道实施方案
按照广电总局工作部署,我国3D电视试验频道(以下简称“3D频道”)定于2012年元旦试播,2012年春节正式播出。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频道定位
3D电视是广播电视增值业务,在开办初期,考虑到电视台3D电视制播能力、接收终端的普及率和用户的认知度都处于培育阶段,3D频道的开办采取多台联合制播、用户免费接收、通过广告补贴制播费用的方式。待3D电视终端和用户群有一定数量后,再考虑由各台自办付费3D电视频道。
3D频道是我国首个立体电视节目综合性试验频道,频道内容主要包括动漫、体育、专题片、影视剧、综艺等类型的3D电视节目,以及重大活动的现场转播(如春晚、伦敦奥运会等)的3D信号播出。
3D频道的开播是以顶尖技术、全新手段、多样形式、时尚风格开辟文化消费新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培育观众对3D电视的认知和忠诚度,同时可以探索我国3D电视产业的发展规律,锻炼培养我国3D电视节目制作队伍,积累一批3D电视节目精品;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并将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D电视技术研发和标准制订,建立3D电视制播体系,加快电视机更新换代,促进我国民族工业发展,推动我国电视行业从技术到内容的新飞跃。
二、频道开办主体和编排方式
1、开办主体。联合开办主体为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深圳市电视台等6家单位(以下简称“六家电视台”)按照共同开办、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各台分别制作节目,中央电视台统一播出,使用一个卫星通道传输,全国各地有线网络接收、在基本频道传送。
2、频道名称。频道呼号为“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频道播出采用统一台标,电视画面左上角显示“3D试验频道”。频道标识图样见附件1。
3、制播方式。由六家电视台分时段包干:中央电视台负责每天1小时的首播时段,上海广播电视台负责每周有5天是每天1小时、有2天是每天2小时的首播时段,天津电视台和江苏电视台分别负责每天30分钟的首播时段,北京广播电视台负责每周1天、每天1小时的首播时段,深圳市电视台负责每周4天、每天1小时的首播时段。各台负责的具体时段播出顺序每隔3个月轮换一次。
4、频道编排。播出时间为每天播出12小时,首播4 小时。每晚20:00-24:00首播;次日12:00-16:00第一次重播,16:00-20:00第二次重播。
各台在分工时段内,可开办一个栏目;也可分若干栏目。如遇大型转播节目,可跨时段进行调整。初步拟定播出栏目设置如下:
在分工时段内,广告播出按照总局61号令执行。广告时段也可播出频道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广告和频道宣传片须以3D形式播出。
三、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一)组织落实
总局相关司局和六家电视台共同建立分工明确、高效快捷、协调灵活的运作机制:
1、中央电视台由一名台领导牵头,成立3D频道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3D频道筹备和频道整体协调、播出节目表编排、播出及加密传输以及分工时段内的节目制播等工作。
2、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深圳电视台分别成立3D频道工作小组,负责各自分工时段内的节目编排、制作以及播出带送播等工作。各台指定一名台领导负责,并明确节目、技术、备播带提交等环节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具体名单见附件2。
3、传媒司、科技司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审批频道方案和技术方案,协调卫星传输、有线网络落地等工作。
(二)技术落实
1、科技司牵头组织协调总体技术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协调卫星转发器,协调打通各地有线网络接收通道。牵头制定《3D电视技术指导意见—节目制作播出》和《3D电视技术指导意见—节目信号传输》,11月21日发布。
2、中央电视台负责搭建3D频道播出和编码复用系统;12月15日前完成。并负责承担系统的日常播出和运行维护工作。3D播出系统采用单路“左右扩”编码方式。中央电视台主控至无线局卫星上行系统的信号传输采用SDH-DS3,利用中数传媒集成平台加密传输,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节目流(含视音频及加密授权信息流)总码率为16Mbps。
3、各台负责搭建各自的3D制作系统,11月底前向科技司提交技术方案和3D技术设备的准备情况。各台提供的3D节目磁带视频信号为双路 HD SDI(左+右)或单路 HD SDI“左右拼”格式。视音频参数参见《3D电视技术指导意见》。
4、无线局负责建立卫星上行传送系统,11月底完成,并负责卫星上行播出工作。
5、广科院负责制定有线网络接入及传输技术方案。
6、各地具有数字高清节目传输能力的有线网络公司将3D频道作为基本频道传送,为用户提供服务。12月25日开始传输3D频道信号。
(三)节目落实
1、六家电视台分别制定本台分工时段内的节目方案,包括节目类型、栏目定位、播出内容等。11月18日前送中央电视台总编室。
2、中央电视台负责统一编制3D频道节目方案,包括频道标识、栏目设置等内容,11月25日报送传媒司审批。
3、六家电视台及时互相通报各自的节目储备情况,共同协商对外节目购买,统一定价。
(四)运行模式落实
1、中央电视台负责3D频道的总体节目编排和日常播出工作,负责编排每日播出节目单,安排节目播出、传输收录,以及协调临时播出节目调整,统一协调重大节目跨时段播出、各台节目内容重复等情况。12月15日前编制出第一周节目播出单,12月25日播出测试信号。
2、各台分别负责分工时段内的节目内容,提前三周向中央电视台提交播出计划,提前两周将待播节目通过硬盘、磁带、光盘、P2卡等介质寄送或光缆传输等方式送到中央电视台节目备播部门。为确保安全播出,各台要在中央电视台保留至少五天的待播节目。播后节目介质按月由中央台寄送回该节目提交单位(寄送费用由提交单位负责)。
3、各台分别负责各自分工时段的节目内容审查、技术质量审查把关。中央电视台如果在备播环节发现导向偏差或技术质量问题,及时与相关台协商调换节目。
(五)经费落实
1、六家电视台针对各自承担的任务,在人员、节目、技术等筹备工作和日常运行方面,分别落实相应经费,保障3D频道的正常制作和播出。
2、3D频道卫星转发器租赁费用由六家电视台分摊,由科技司协调签订转发器租赁合同。
3、各台负担各自的节目制作、购买和传送费用,拥有相应节目版权及广告收益。
(六)频道宣传落实
12月 25日开始,总局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发布3D频道开
播消息;宣传司负责组织协调各大媒体宣传报道。科技司、传媒司和六家电视台配合提供相关村料。
2012年1月1日19时45分,总局举办中国3D电视试验频道开播仪式,20时正式开播。科技司、传媒司、中央电视台牵头负责开播仪式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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